财政部、税务总局: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财政部网站2月20日消息,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支持,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指出,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同时强调,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据了解,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