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集团因3.06亿资金被冻结与华夏银行陷入纠纷

经法院裁定,隆泰冷暖、秋林集团名下银行存款3.06亿元被冻结,但秋林集团表示未曾审议或决策过与隆泰冷暖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

秋林集团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由于保理合同纠纷被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起诉,被申请人隆泰冷暖、秋林集团名下银行存款3.063亿元被冻结,但该公司表示未曾审议或决策过与隆泰冷暖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

此外,秋林集团称,由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资金划付和查询余额业务,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该公司已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且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于2019年2月2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

秋林集团否认审议或决策过保理业务

据秋林集团公告,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以保理合同纠纷事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名下银行存款3063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

从执行情况看,秋林集团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及其他三个辅助账户存款余额合计约3.033亿元中的3亿元于2019年2月27日被司法冻结,其余331.88万元于2019年3月5日被司法冻结。

但经秋林集团查询确认,该公司未曾审议或决策过与隆泰冷暖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秋林集团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此外,秋林集团公告中详细叙述了与华夏银行发生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划拨的纠纷。秋林集团去年底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18秋林01”,由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但在今年2月,该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该募集资金的划款业务和账户明细查询业务时,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先后以客户经理不在场、系统故障、需验证公章真伪、质疑经办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直到秋林集团拨打“110”报警后,才被告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流向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三个辅助账户,且相关存款账户内资金已被该行请求进行了司法冻结。

秋林集团收到伪造对账单

据秋林集团公告,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秋林集团报警当日,在营业柜台打印并出具了《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33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秋林集团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过一份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地址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3亿元,未包括上述三笔转账记录。

秋林集团认为,该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的对账单应系伪造,但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

此外,秋林集团称,上述三笔转账业务的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明显不符,且经受托管理人确认,其从未出具过与上述三笔转账交易有关的经审核盖章的《划款指令》。

据公告,针对“18秋林01”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支取的情况,秋林集团已于日前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该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

秋林集团称,由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资金划付和查询余额业务,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该公司已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且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于2019年2月2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

秋林集团不予承认5亿“萝卜章”案

据悉,秋林集团此前曾因5亿“萝卜章”大案而备受关注。据秋林集团此前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诉讼材料,其中有一份《担保函》,函中落款担保单位及公章加盖单位显示为该公司,渤海信托诉请该公司及其他被告对滨奥航空 5.05 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秋林集团称,《担保函》中落款担保单位及公章加盖单位显示为该公司,函中无公司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其他授权代表的签名。经认真核查秋林集团印章使用登记,未发现有该公司曾在此《担保函》加盖公章的记录。

另外,秋林集团称其也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此《担保函》中所述事项。为此,该公司在收到该应诉通知书后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秋林集团将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