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涉违规代持,利安人寿长安保险增资许可被"回收"

继昆仑健康变更注册资本许可被撤后,1月16日晚间,保监会再次发力,撤销对利安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批复,撤销原因为2家险企股东入股增资中存在的违规代持问题。

1月16日,保监会发布两封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分别撤销此前对于利安人寿与长安责任保险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并在撤销行政书中指出,两家险企股东在入股增资时存在违规代持、以非自有资金出资的问题。

近一个月来,保监会已经连续下发3封撤销函,涉及问题均为保险公司股东在进行增资、股权认购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此前曾提到强化保险公司股东股权监管,显然已逐步落到实处。

长安责任保险被罚早露端倪,违规代持致增资被撤

在于长安责任保险下发的撤销函中,保监会指出,长安责任保险股东泰山金建在2012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对此,保监会决定撤销在2012年6月29日对于长安责任保险变更注册资本批复函中允许泰山金建增资1.05亿股的许可。从长安责任保险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来看,泰山金建目前为其第四大股东,持1.56亿股,占总股本的9.62%。

保监会对于此次增次的撤销早有端倪。

2017年10月,保监会下发监管函,指出长安责任保险在股东股权方面存在问题,并责令其整改。

监管函详细介绍了泰山金建在增资过程中违规代持股份的调查结果,内容显示,2012年3月,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曾前述《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认方认购1.5亿股长安责任保险股份,而股价款由中方荣信承担。长安责任保险相应的股权收益权由中方荣信处置。在此期间,中方荣信向泰山金建制定的北京安华楼综合服务大厦的银行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确认已收到该笔款项。

随后,2012年4月,泰山金建与其股东南通化工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泰山金建拟认购长安保险新增5000万股股份,该股份由南通化工代持。

蓝鲸财经查阅相关批复内容后发现,在保监会在2012年6月对于长安责任保险的批复增资金额为6.2亿,此次增资后,长安责任保险注册资本从8.5亿增加至14.2亿元。

蓝鲸财经发现,成立于2007年的长安责任保险自2009年7月首次增资后,已经经历6次增资,目前长安责任保险的注册资本为16.22亿元。增资撤销后,长安责任保险的注册资本将减至15.17亿元。

从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的经营状况来看,并不乐观。2017年1月-11月,长安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多月波动明显,仅在3月、9月、11月环比上行,多数月份呈环比下跌趋势,而11月单月长安责任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下滑4成。

此外,在偿付能力方面,长安责任保险并未按照保监会要求及时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目前仅披露到2017年第1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2017年第1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6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2.%,而净利润从2016年4季度的1.20亿元跌至2017年1季度的-9754.6万元。

利安人寿与股东交易问题多 关联交易被罚后又被“抓”

与长安责任保险相同,利安人寿也在2017年收到保监会的监管函,虽然监管问题主要涉及关联交易而非股东股权,但有媒体分析称,其被罚涉及的关联交易方或为其控股股东雨润控股。

监管函指出,利安人寿与关联方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存在档案不完整、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问题,责令利安人寿在6个月内禁止与雨润控股开展借款等财务资助相关交易。

从此次保监会撤销利安人寿增资的动作来看,利安人寿再次被抓住了“小辫子”。

保监会发布对利安人寿保公司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利安人寿股东雨润控股在2015年11月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故保监会决定撤销在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相关批复中雨润控股增资的入股许可。

蓝鲸财经经查阅发现,利安人寿发起设立于2011年7月,初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发起股东包括5家国有大型企业和4家民营企业,其中雨润控股以20%的持股比例成为最大股东。

2015年12月保监会批复同意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5亿元注册资本,增资后利安人寿注册资本变后达到33.9亿元。但并没有相关材料表示5亿元增资中雨润控股的认购金额占比。

蓝鲸财经查阅利安人寿官网发现,其第一大股东仍为雨润控股,持有利安人寿9.57亿股,持股比例为20.28%。因撤销增资的数额无法确定,在增资撤销后,雨润控股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为否会有变动,尚未可知。

此外,与长安责任保险相同,利安人寿增资的次数也不少,从2014年至今,已进行5次增资,截至最后一次增资,利安人寿注册资本增至47.2亿元。

蓝鲸财经查阅利安人寿偿付能力报告发现,2017年第3季度利安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4%,净利润扭负为正,达到4879.5万元,整体向好。

但在保费收入方面,利安人寿的表现就不那么乐观了,2017年多个月份,利安人寿原保险保费出现大幅下滑现象,2017年2月,利安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环比下挫88.96%,10月、11月,利安人寿原保费收入出现连续环比下滑,分别下挫63.62%与32.61%。

强化股东监管动真格,保监会一个月内撤销3险企增资批复

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强化监管早有推进。2017年7月,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强化对于保险公司股东股权的要求,严格股权监管。《意见稿》明确指出,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资金,应当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且保险公司股东不得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保险公司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及变相转移股权。

利安人寿与长安责任保险,显然“触雷”。

在利安人寿与长安责任保险被撤销增资之前,2017年12月,昆仑健康同样因股东股权股权问题被保监会撤销关于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撤销公告显示,昆仑健康7家股东在投资入股的过程中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作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等不实陈述。对此,保监会撤销昆仑健康3家公司增资入股昆仑健康的许可,并将相关投资人和中介机构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对于保险公司股东股权问题,保监会曾明确指出将强化相关监管,多方发力。在健全监管公开质询制度的同时,强化穿透性审查,加强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查,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并查实部分公司股东存在的代持、非自有资金出资、隐瞒关联关系等违规问题。

连续一个月内昆仑健康、利安人寿、长安责任保险3家险企增资被撤,显然基于保监会加强相关排查的重要“发现”。

在1月16日下发的两封撤销函中,保监会强调,自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两家保险公司需完成变更手续。如果逾期未完成,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此外,蓝鲸财经注意到,除长安责任保险外,去年因股东股权问题收到保监会监管函的保险公司还有渤海人寿、鼎和财险等。保监会是否会对其实施进一步监管措施,还有待观察。(蓝鲸财经 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