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未尽职,农行信阳分行吃罚单20万

农行信阳分行因为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信贷管理未尽职”行为而被罚款20万元。

日前,银保监会信阳银监分局公布了对于中国农业银行信阳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因为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信贷管理未尽职”行为而被罚款2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信银监罚决字〔2018〕2号)显示,2015年,该分行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信贷管理未尽职”行为,致使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贷款形成不良,至今没有完全收回。

信阳银监分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进行处罚。

信银监罚决字〔2018〕2号

此外,信阳银监分局同时公布了对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阳市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因为贷款过程中存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批严重未尽职”的行为而被罚款4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信银监罚决字〔2018〕1号),2015年至2016年,农发行信阳市分行发放的4笔贷款过程中存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批严重未尽职”行为,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至今未能完全收回。信阳银监分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以及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了处罚。

​​​​​​​(信银监罚决字〔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