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接连出售所持股权,或因转型新能源汽车失利

京威股份或将转让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股权;此前称,将出售所持福尔达、福宇龙、福太隆相应股权。

蓝鲸汽车5月22日讯,京威股份(002662.SZ)21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股权的议案》提交至其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就表决结果,京威股份董事长李璟瑜投反对票;他认为,三家新能源汽车公司都在进行战略重组,如重组成功,投资收益会有符合预期的回报。

公告称,该公司5月17日收到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尔达控股)提交的上述议案。富尔达控股认为,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三家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约为-1.97亿元、-1.08亿元、-5342.32万元,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对京威股份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合计-1.32亿元,一定程度上导致其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仅为3.17亿元,同比下降49.88%,对公司经营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富尔达控股建议采取询价协议转让或者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出售,具体出售价格以审计及/或评估后确定。

据悉,京威股份分别持有深圳五洲龙38.4%、长春新能源35%、江苏卡威35%的股权。

此前,5月15日,京威股份发布公告称,为了提升该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将对外出售所持有的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上海福宇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上海福太隆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4.4%的股权。5月2日,京威股份发布公告称,终止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卡威55%及1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