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金协会发布中介业务退出指引:明确“三不可”

《退出指引》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蓝鲸TMT频道7月30日讯,今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

  上述指引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和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并对对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报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协会资料、出借人权益保护、机构注销等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的规范,旨在维护广州市网贷行业稳定及健康发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规范指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

        广州互联网金融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州共有9家机构退出及拟退出,其中大部分机构退出都因项目大面积逾期所致。

      《退出指引》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同时,上述指引明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并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具有国资企业、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可争取该国资企业、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

        二是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   

        三是可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