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措施规范长租公寓市场,严打违规办理租金贷等行为

浙江表示,即日起将开展长租公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强制或诱导租客违规使用“租金贷”等产品支付租金、出租不符合空气质量合格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18日,浙江发布《关于促进长租公寓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申报、监管、质量、租金多个方面对长租公寓的发展做出明确规范。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相比很多省市的租赁市场政策,浙江这次专门针对“长租公寓”进行政策出台,应该说有很强的针对性。

《意见》明确提出,要求严格规范“租金贷”业务。从事住房房源委托出租业务的长租公寓企业不得自行开办“租金贷”等金融业务,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合作开展“租金贷”等业务,不得诱导承租人签订“租金贷”协议,不得为承租人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长租公寓企业利用房东房源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的,应当事先征得原始房东书面同意。

 

《意见》提到,浙江要建立租金价格分类管控制度。对国有企业在约定的租赁住房用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价格管控,年度平均租金价格涨幅不超过5%。对企业自持商品住房、蓝领公寓等特定租赁住房,相关部门要以成本价格测算为基本依据,加强价格指导和协调。

针对目前长租公寓频频曝出的“甲醛”问题,《意见》明确提到,长租公寓企业要承担租赁住房空气质量合格的主体责任。租赁住房房源特别是经过改建、装修后的房源必须符合空气质量相关要求,承租人可以要求长租公寓企业提供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材料。

浙江表示,即日起将开展长租公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强制或诱导租客违规使用“租金贷”等产品支付租金、出租不符合空气质量合格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