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子公司药品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万元

10月19日晚间,众生药业(002317.SZ)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先强药业生产销售的药品药品盐酸甲氯芬酯胶囊(批号:161201),经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大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有关物质”检验项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收到广州市食药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食药监局决定对先强药业没收召回的药品盐酸甲氯芬酯胶囊(批号: 161201)145 盒,同时并没收违法所得10.25万元,并罚款30.17万元。

先强药业在收到有关抽检不合格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发、质量、技术、生产、仓储等部门展开调查,并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同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截至目前,未发现有不良事件的情形发生。

公司表示,盐酸甲氯芬酯因含酯键,易水解产生杂质。本次抽检药品“有关物质”不合格情况可能为物流周转过程,存在该部分药品贮存保管不善的情况所致。

据悉,盐酸甲氯芬酯胶囊非先强药业主导产品,销售占比较低。其中,2016年该产品销售收入为289.34万元,占先强药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1.35%,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0.17%;2017 年销售收入为303.85万元,占先强药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1.31%,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15%。

众生药业对此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款额计入当期损益,不会对先强药业及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蓝鲸产经 吴锐wurui@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