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农商行因贷款方面违规,共被罚没50万元

11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对两家农商行的行政处罚。

11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对两家农商行的行政处罚。

呼伦贝尔银监分局指出,满洲里农商行存在单一集团客户贷款超比例等行为,呼伦贝尔农商行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行为,两家农商行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分别被罚款25万元。

日前,吉林大安农商行也是因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行为被白城银监分局处以30万元的罚款。而今年来,有多家银行因单一集团客户贷款超比例被罚,且大多为农商行和村镇银行。比如曲阜农村商业银行因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被罚款25万元;鄂尔多斯银行因未完整、真实披露投资人关联关系且单一集团客户授信超比例等,共被罚没4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