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赔偿字节跳动50万元,百度称将提起上诉

针对与字节跳动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结果,百度公司回应蓝鲸TMT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蓝鲸TMT频道12月2日讯,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百度公司回应蓝鲸TMT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据报道,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据了解,上述行为发生于2018年初。当时,围绕信息流推荐业务,百度和今日头条的竞争正处于白热化阶段。

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针对与字节跳动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结果,百度公司回应蓝鲸TMT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百度公司表示。

百度公司称,对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进行安全识别和风险提示,是当前互联网及安全领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及安全杀毒产品都会采用此类做法,其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2006年,Google曾因宝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国主网站将其封杀。大众熟知的360手机卫士也曾因标注功能引发司法纠纷,最终法院判决360公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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