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中信银行本月已领罚超300万元

此番已是中信银行本月第二次因信贷业务违规领罚。

继被罚205万元后,中信银行本月又因信贷业务违规领罚近百万元。

9月19日,重庆银保监局公示的一则罚单显示,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涉及四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信贷类资产分类不准确;二是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管理;三是贷款“三查”不到位;四是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由此被重庆银保监局予以警告并罚款共计96万元。此外,三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其中,对袁玉彬警告,对彭媛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周倩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成立于1999年, 目前负责人为刘志华。而刘志华此前还曾任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石家庄分行的法定代表人。

蓝鲸财经发现,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上月刚领取一张外汇局罚单。重庆外汇管理部官网显示,该分行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予以警告,并被罚款14万元人民币。

不仅如此,该分行去年下半年还因信贷业务违规被罚185万元,所涉及的案由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也是中信银行本月第二次因信贷业务违规领罚。

9月7日,嘉兴银保监分局对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罚款人民币20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该分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达六项,一是贷款“三查”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土地竞拍保证金;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三是向项目资本金不足房地产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是未按工程进度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五是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六是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