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分步骤统计各保险公司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

各保险公司将于今年12月起按月试报送全国数据,自2023年7月起正式报送全国数据及各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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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保险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加强环境等风险管理、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技术新成果应用、加强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可不断提升公众和社会的绿色环保意识,引导社会资源投向,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前期,保险业已经在绿色保险领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统筹引领,实现绿色保险可统计可监测,提升绿色保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而更好地发挥绿色保险在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银保监会研究印发《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通知》明确,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统计制度》将按照产品维度和客户维度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统计各保险公司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

据悉,《统计制度》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对14个一级项目和30个子项目开展统计,主要从保险产品和保险客户两个维度出发,统计绿色保险业务承保和理赔情况,包括“保单数量”“原保险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件数”“赔款支出”等统计指标。第一部分是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巨灾保险和碳保险等气候变化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风险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社会治理风险领域的保险业务。此外,在本部分相关子项设置了与第二部分业务交叉的统计项,解决重复统计问题。第二部分是绿色产业保险业务。主要按照客户的维度进行统计,行业分类主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设置。包括生态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产业,太阳能产业、风能产业、水力发电产业、核能产业等清洁能源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园林绿化、环境能源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保险业务。第三部分是绿色生活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新能源汽车保险、非机动车保险等服务绿色生活的保险业务。同样也设置交叉统计项。

《通知》强调,各公司应高度重视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绿色保险定义及其内涵,紧密围绕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地做好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强化绿色保险业务数据治理,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及管理机制。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扎实推进《统计制度》落地实施工作,同时进一步研究出台绿色保险相关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绿色保险政策体系,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保险公司于今年12月起按月试报送全国数据,自2023年7月起正式报送全国数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数据。为做好正式报送准备工作,自2023年1月起各公司应对服务绿色产业客户的保险业务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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