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之殇:借“重整”谋复兴

在车市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身处一线的经销商集团庞大更是深陷囫囵,难以自拔。

投稿来源:七嘴八舌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迎来了自1990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进入2019年以来,车市更是迎来“倒春寒”。据中汽协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4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05.2万辆和198万辆,同比下降14.5%和14.6%,降幅进一步扩大。

在车市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身处一线的经销商集团庞大更是深陷囫囵,难以自拔。5月13日晚,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因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一时间,本就危机重重的庞大更是陷入了破产风波。

盲目扩张,大而不强

其实,作为我国第一个登陆A股的汽车经销商集团,庞大也曾历经辉煌。

2011年4月,庞大集团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通过IPO实现登陆A股的汽贸集团。但上市之后,庞大集团的净利润增幅却开始出现下滑。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集团营收为537.74亿,净利润达12.36亿。但2011年至2017年之间,其年均净利润却大幅缩水至1.45亿元,同时,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

究其原因,净利的暴跌与集团盲目扩张、买地建造门店不无关系。据庞大集团历年公告显示,2011年集团经营网点增加331家、2012年增加172家。由于快速扩张,2012年其受到唐山国土资源局两次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耕地、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147.26万元。

随后,庞大集团扩张速度放缓,2014年-2017年经营网点数量分别为1226家、1129家、1066家、1035家。但尽管如此,2014年庞大集团归母净利润仍然同比减少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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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不强”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对庞大的总结。在他看来,庞大集团的快速扩张在短时间内效益可观,但扩张十分盲目,没有做好相应计划和应对政策。而随着金融政策的紧缩,以及银行等多方面压力,庞大的危机也来的理所当然。

主营业务陷危机

在盲目扩张导致经营不善后,2017年4月,庞大集团被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立案调查,这也成了压倒庞大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2017年年报中,庞大集团也坦言这是公司发展史上所处经营环境最艰难的一年。公告指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事件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融资困难、资金紧张制约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件影响,报告期内融资成本上涨、财务费用增加,影响了公司2017年度业绩”。

与此同时,这一事件也给庞大集团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银行停止放贷、车厂取消返利和授权、资产过大、资金链紧张、管理不善、高管离职等一系列问题,让庞大集团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剧。

据最新财报数据显示,2018年集团实现营收420.34亿元,同比下降4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5亿元,同比下降3003.23%。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4.83亿元,同比下降6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9亿元,同比下降1168.05%。销量方面,2018年公司实现销量25.19万辆,同比减少22.98万辆。其中,奔驰、雷克萨斯、福建奔驰、一汽丰田、东风本田、克莱斯勒等主营品牌销量均有所下降。

对于公司业绩下滑和销量萎靡,庞大集团表示,由于2018年集团资金紧张,采购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公司采购及销售,导致公司采购量不足,未完成厂家年度内各项考核指标,无法足额取得厂家优惠政策和返利支撑。同时,公司急于变现库存,部分库龄较长车辆只能折价销售,导致经营成本上升毛利下降。

此外,随着经营状况的不断恶化,4月30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出现流动性不足情况,庞大集团于2018年相继收到10余家法院的起诉,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诉讼案件共24起,涉及金额约8亿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来看,虽然庞大集团还拥有超过一千家网点,但从亏损状况和涉诉情况来看,庞大集团正面临严峻的经营压力,甚至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都难言盈利。如果庞大集团不能尽快摆脱困境,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庞大集团最终会面临破产倒闭的结局。

可见,经历了重重危机之后留给庞大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重整求生

其实,在陷入困境至今,庞大也采取了寻求投资、瘦身裁员、变卖土地等一系列自救动作,但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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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庞庆华在接受采访时也坦言,尽管通过自救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庞大的经营风险得到了控制。但由于难以获得贷款,公司获取资金的渠道暂时处于停滞阶段,公司陷入了没钱进车的困境,现有的资金难以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

在此背景下,通过重组改善经营困境或将成为摆脱困局的有效之途。5月13日,庞大集团收到债权人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公司送达的《告知函》称,鉴于庞大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其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或管理人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公司注册资本3328.2万元,股东两名,其中庞大集团出资3294.92万元,占比99%。而对于冀东丰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庞大集团在公告中,也将其视为“提供良好契机”。

庞大集团表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与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采取一系列自救措施无果后,重整或已成为快速解决庞大集团债务危机最行之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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