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富实际控制人被从希腊引渡回国

广东省公安厅19日通报,广东警方将红通对象、经济犯罪嫌疑人郑某和从希腊引渡回国。

据新华社消息,广东省公安厅19日通报,广东警方将红通对象、经济犯罪嫌疑人郑某和从希腊引渡回国。这是广东警方首次从希腊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猎狐行动”开展以来,广东警方首次从欧洲国家引渡涉经济犯罪逃犯。

据公安通报,自2017年9月开始,相继有群众向广州天河区警方报案,反映其在辖区内新华财富公司购买的基金产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怀疑被骗。接报后,广州警方立案侦查。

新华社表示,经查发现,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郑某和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公司网站、群发短信、QQ公众空间、微信朋友圈等公开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巨大,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郑某和作为新华财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并于2017年8月潜逃境外。应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申请,2018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郑某和发布红色通报。

报道提到,在“猎狐行动”期间,当中国警方掌握郑某和已辗转至希腊藏匿的重要线索后,提请希腊执法部门对郑进行抓捕。2018年8月3日,希腊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郑某和拘捕,中国警方随即通过外交渠道向希腊方面提出引渡请求。2019年4月,希腊方面同意引渡郑某和。5月16日,中国警方将郑某和押解回国。

根据新华财富官网,2014年3月,公司改制成立,于当年6月,公司并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2018年12月21日,新华财富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上已进入紧急状态,因此不排除解散公司和停止债务催收及项目管理的基本工作。

据报道,早在2018年11月20日,新华财富决定将经营管理权提交由深圳证监局或第三方托管,逐步停止债务催收及日常经营管理,拟定员工安置解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