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净利增多、现金流下滑,山西汾酒遭上交所问询

5月17日,上交所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600809.SH)下发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山西汾酒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3.82亿元,同比增长47.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增长55.24%。但是,该公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9.66亿元,同比下滑 0.96%。

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补充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不一致的原因以及山西汾酒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相一致。

不仅如此,上交所还对山西汾酒大额的应收票据提出质疑。

数据显示,该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7.06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31.32%,较去年22.62亿元同比增加63.88%,其中应收票据36.95亿元,应收账款1080.28 万元;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票据 34.93 亿元,商业承兑票据 2.02 亿元。

针对大额的应收票据,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说明存有大额票据资产、本年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等问题的原因。

蓝鲸产经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山西汾酒2016年-2018年的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14.55亿元、21.88亿元、36.95亿元。从上述数据可以发现,该公司的应收票据一直处于大幅增长。

有从事财务的相关人士表示,应收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风险低。但是对于快消企业、白酒企业来说,最好还是以现金为主,因为资金充足才能说明一家企业的流动性更好。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蓝鲸产经记者表示,应收票据过多可以说明山西汾酒将货压给经销商,虽然并没有真正卖给消费者,没有销售款回到汾酒账户,但汾酒已经将其计入营收,所以登记为应收类的科目,应收款过多可能造成坏账,本质上就是利用会计手段做大营收,而实际上现金流入很少,容易导致现金流断裂。(蓝鲸产经 杨泽世 yangzeshi@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