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状告创始股东,或也暴露当年上市时的信披违规

近日,被业内称为“抗癌第一股”的贝达药业发布公告称创始股东BETA公司旗下在研产品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现对其提起诉讼,然而这么一纸状告股东的民事诉讼,却引出了公司诸多的问题。

投稿来源:投资有道

近日,被业内称为“抗癌第一股”的贝达药业发布公告称创始股东BETA公司旗下在研产品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违背上市前,2014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现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停止旗下同业竞争产品的研发,同时索赔10亿元。然而这么一纸状告股东的民事诉讼,却引出了公司当初上市时或存信披违规等诸多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贝达药业,证券代码:300558.SZ)是一家聚焦肿瘤领域并围绕小分子靶向药、免疫疗法和联合治疗三个方向开展研究的创新药研制企业。公司目前旗下仅有埃克替尼一款主营药物,而这款药物正是本次诉讼的核心,即股东的在研产品与之存在利益冲突。

为保自家产品,贝达药业状告创始股东

2019年7月13日,贝达药业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公司股东Beta Pharma Inc.(公司简称:BETA)、BETA全资子公司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倍而达药业)以及BETA唯一股东Don Xiaodong Zhang(中文名:张晓东)侵害公司利益,现已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BETA是贝达药业创始股东之一,BETA于2002年发明了埃克替尼原始分子BPI-2009H,2003年,BETA以BPI-2009H作为技术入股,与资本方共同创立了如今上市公司贝达药业的前身贝达有限。

而早在公司筹备首发上市期间, BETA便于2014年6月4日向贝达药业出具了《承诺函》,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承诺,并保证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有关法律向贝达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然而2016年公司上市后BETA全资子公司倍而达药业依旧在从事与埃克替尼相关的同业竞争产品的研发。倍而达药业研发新药的临床申请于2016年4月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2016年底,倍而达药业进一步拓展研发管线,将生物制药和伴随诊断纳入长期发展规划,目前在研项目BPI-7711已经获得临床批件,2017年9月第一个病人已经入组,正在开展中国I/II期临床试验。

根据公开资料,上述提到的BPI-2009H即为贝达医药目前主营的埃克替尼的原始分子,属于早代EGFR抑制剂。而BETA旗下子公司倍而达药业在研的BPI-7711为第三代EGFR抑制剂,若能研发成功或将很快取代目前埃克替尼的市场地位。

对此,公司决定与股东BETA、BETA实控人张晓东、BETA全资子公司倍而达药业对簿公堂,要求BETA及其关联企业停止研发同业竞争产品并赔偿因其同业竞争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和律师费。

可以说,倍而达药业的在研新项目BPI-7711对贝达药业冲击巨大。从贝达药业看,公司主营产品单一,自2011 年以来埃克替尼一直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据公司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35亿元、10.26亿元、12.24亿元,其中埃克替尼销售收入分别为10.35亿元、10.26亿元、12.08亿元,对营收贡献率分别为100%、100%、98.53%。对业绩如此重要的一款药物,公司自然容不下任何一款竞争性产品的出现。

或暴露贝达药业上市时存“信披违规”

上述诉讼不仅是公司与股东的纠纷。深入挖掘之后,我们发现,本次诉讼其实牵出了贝达药业上市时或存隐瞒重要信息,涉嫌信披违规。此外,公司时隔四年后才付诸法律,其间也从未进行相关披露,恐也有失妥当。

在贝达药业2016年的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BETA出具的《承诺书》。同时,BETA当时持有公司超过5%的股权,且由于公司的专利技术是从BETA受让的,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当认定BETA为公司的重要股东且对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理应披露BETA全资子公司倍而达药业,并将其追认为关联方(依据工商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倍而达成立于2002年,早于招股书发布日期)。

然而,招股书却对倍而达药业只字未提,考虑到当时倍而达药业已经开始研发埃克替尼的竞争性药物,此举也可能是为了隐藏两者潜在的利益冲突。若是故意为之,那就涉嫌隐瞒重要信息了。

依据我国《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据公告披露,BETA唯一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晓东及其全资控制的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与公司相互竞争的产品,2016年4月该产品的临床申请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公司得知后一直努力提醒、劝说无果,鉴于被告共同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通过公告的陈述,公司早在2016年4月便知晓此事,但四年后才付诸法律,恐怕也构成对投资人隐瞒重要事项了。

此外,作为一家号称以研发见长的医药企业,自2011年以来,整整八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依然全靠埃克替尼提供着实有些说不过去。通过整理公司近年来的公告,我们发现公司研发团队流失严重。

2016年,贝达药业上市之初,研发团队十分壮大。招股书披露,贝达药业截至2016年6月,有799位员工,其中研发人员有174人,占员工总数的21.78%。

然而奇怪的是,贝达药业上市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创始人团队就有多人辞职。2017年1月,贝达药业收到首席化学家胡邵京的辞职报告,将职位转交给公司创始人之一的王印祥。随后胡邵京辞职后第二天,贝达药业又再次收到副总裁沈海蛟的辞职报告。当年2月,公司的董事孙志鸿、北京新药研发中心副主任、监事胡云雁也纷纷辞去相关职务。

2017年8月,刚刚接任首席化学家不久的创始人之一王印祥也辞去相关职务。贝达药业收到王印祥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而王印祥正是公司初创时期的核心团队成员之一。

2018年3月,首席医学官谭芬来也辞去相关职务。谭芬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和首席医学官等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行政职务。

短短两年时间内,刚刚上市的贝达药业就流失了诸多研发人员。这是否就是公司新产品缺乏,依然吃着八年前的老本的原因呢?我们不能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贝达药业并没有直接起诉BETA以及张晓东同业竞争,而是起诉其违背当初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或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过《承诺函》中的具体内容并没有披露,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看法院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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