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住建局撤销“取消限售令”决定,称未进行充分市场调研

取消调控政策,又撤销该项决策,开封不是第一个。

7月20日,开封住建局发布消息称,鉴于其作出的“调整新购商品住房交易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决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缺乏充分的预判和评估,故撤销此决定,收回相关文函。

开封市住建局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促进开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截图来源:开封市政府网站

蓝鲸房产了解到,就在前一日,河南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文件中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彼时,开封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还向媒体表示,“经过两年来的调控,开封市房地产已经过度到平稳发展的阶段,炒房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所以限售政策并无存在的必要。”

取消调控政策,又撤销该项决策,开封不是第一个。

2018年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政府官网发布了《衡阳市撤销〈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衡阳市政府解释称,此前衡阳市发改委和住建局联合发布的取消“限价令”的通知,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