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审慎引发贷款风险案,盛银消金遭监管处罚

9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披露一张对盛银消费金融的罚单。信息显示,该消费金融公司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的违法违规事由而被处罚。

9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披露一张对盛银消费金融的罚单。信息显示,该消费金融公司因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的违法违规事由而被处罚。

辽宁银保监局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蓝鲸财经注意到,该处罚日期距离盛银消费金融换帅不到一个月。8月19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行政许可信息显示,辽宁银保监局核准李欣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实际上,盛银消费金融近日高管层面频繁发生变动。7月初,辽宁银保监局就已公告核准包宏、李欣、詹匡文在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董事任职资格。

盛银消费金融官网显示,其是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注册地在沈阳市。股东为盛京银行、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20%。

日前,盛京银行在其2019年中期报告中披露盛银消费金融的相关业绩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8.49亿元,贷款余额人民币23.71亿元,累计服务客户81.3万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13.13万元,拨备前利润人民币1627.58万元,不良率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