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科创频道6月17日讯,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上海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对因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引发的相关金融民商事纠纷和涉金融行政纠纷,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集中管辖。
《若干意见》显示,上海法院将依法惩治涉科创板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涉科创板证券交易过程中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切实保障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上市制度。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表示,作为全国首家金融审判专门法院,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回应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建立“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