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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则劳动争议民事裁定书,内容直接指向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峡人寿”)以及原董事长黎已铭。
根据裁判文书,黎已铭主张任职期间尤其是公司筹设期间,三峡人寿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未经合法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与前东家“对簿公堂”,其提出的金额也令业内侧目,追讨工资及绩效工资高达4220万元。但有参与过机构筹建的保险高管在接受蓝鲸财经采访时表示,其追讨的筹设期工资额远远超过行业正常水平。
作为一家地方性新小保险机构,2017年末成立至今,三峡人寿连年亏损,风险综合评级连续为C级,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面临偿付能力承压以及相关战略风险,自身经营堪忧。
与前东家“对簿公堂”,原董事长讨薪4220万元
黎已铭与三峡人寿的劳动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工资和绩效上,总额高达4220万元,其中,其主张的三峡人寿筹办期间未足额支付的工资3209万元是“大头”。
事情要追溯到12年前。裁定书内容显示,黎已铭诉称,2011年1月6日,他接受三峡人寿的发起人委托成立筹办组,并被任命为筹办组组长,主持筹办工作。2015年12月10日,发起人会议通过了黎已铭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原则。2016年1月8日,黎已铭与筹办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三峡人寿注册登记后应一次性补自2011年1月6日至三峡人寿工商注册登记日即2017年12月20日期间的工资。2016年3月,经原保监会批准,黎已铭被拟任为三峡人寿的董事长,继续负责筹办工作。2017年12月20日,三峡人寿经批准成立,黎已铭就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前提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为此,黎已铭请求:1.判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工作岗位;2.判令支付筹办期间未足额支付的工资3209万元;3.判令支付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未支付的绩效工资646.75万元;4.判令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工资364.83万元。
一位参与过保险机构筹设的业内高管在接受蓝鲸财经采访时,对黎已铭在三峡人寿筹设期间追讨的3209万元工资给出“离谱”的评价。
该位高管介绍,从行业基本情况来看,作为机构筹备组组长或者主要负责人,折合成年薪的来看的话,这一薪酬水平也是偏高的,如果机构在预期的一两年时间内筹设成功可能会有额外的绩效奖励,但几乎不太可能在长达七年的时间内,一直保持极高的激励水平,这在行业内并不常见。
公开信息显示,黎已铭出生于1965年12月,在进入金融业前,是一位媒体人。2010年,黎已铭曾任《中国经济周刊》西南站副站长、新闻发展中心主任。彼时,一篇媒体报道指出,凭借敏锐的新闻洞察力和多年金融工作经验,黎已铭认为帮助百万三峡库区移民解决养老、医疗、再就业问题大有可为。该报道还称,三峡人寿的筹建之路坎坷,困难接踵而至,筹备组账上资金所剩无几,在即将过春节的时点,百余位员工等着发工资,黎已铭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20多万元给员工发工资。
经法院审查,2011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牵头开始三峡人寿的筹建,同年1月,将黎已铭引进万州区挂职区政府副秘书长和三峡人寿筹备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助区领导联系金融工作并牵头组建三峡人寿,挂职期截至2012年7月。
2017年1月1日至筹备工作结束之日期间,黎已铭担任筹备组组长,月基本工资5.24元,奖金根据定期考核发放。2020年12月20日,黎已铭与三峡人寿签订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担任内勤工作,月基本工资税前16.58万元。
2021年9月30日,三峡人寿解除与黎已铭之间的劳动合同,原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告知黎已铭可领取经济补偿93816元。
黎已铭认为,三峡人寿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前提下,违法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此后,双方关系决裂,黎已铭启动法律程序“讨薪”。不过,三峡人寿并未对上述诉求做出相关回应,只对该案的管辖权属地提出意见。
目前,法院并未对三峡人寿与黎已铭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作出裁定。
三峡人寿偿付能力承压,风险评级不达标
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的三峡人寿,是第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但成立至今,三峡人寿连年亏损,风险综合评级连续为C级,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也面临偿付能力承压以及相关战略风险,自身经营堪忧。
从股东背景来看,三峡人寿的发起股东包括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联控股”)、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同诚投资”)、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中科建设”)六家大型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
但目前,三峡人寿的六家股东中,新华联控股、江苏同诚投资以及重庆中科建设三家股东持有的45%股权,均处于被冻结或者被质押、被冻结状况。
一位资深律师在接受蓝鲸财经采访时介绍,保险公司股权质押,是股东通过以持有的股份为质押物获得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增信方式,一般情况下,股东是主动的。股权冻结,是司法机关在保全、执行过程中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的司法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股东是被动的。其表示,三峡人寿的股权被质押或被冻结,大概率是涉及股东方的经济纠纷。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一些保险公司股东,尤其是民营股东自身经营陷入困境,融资需求迫切,所持保险公司股权或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甚至被强制转让等,对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等产生较大影响。
经营方面,开业后第一年,三峡人寿保费收入仅过1000万元,净亏损0.58亿元;2019年,公司保费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达到9.17亿元,净亏损1.19亿元。
2020年至2022年,三峡人寿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1.02亿元、6.24亿元、5.59亿元,逐年下降;分别实现净利润-1.05亿元、-0.65亿元、-1.1亿元;今年一季度,三峡人寿实现保费收入2.56亿元,净利润-0.39亿元,未能实现扭亏。
当前,三峡人寿的偿付能力也面临较大压力。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三峡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0.6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3.73%,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大条件,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为此,三峡人寿的偿付能力并不达标,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偿付能力承压以及相关的战略和可资本化等风险,经营管理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据悉,三峡人寿正在推进偿付能力改善工作,推进增资计划。(蓝鲸财经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