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产品延期,是爆雷吗?

作为一种高门槛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天然会存在价值波动,好比基金净值波动,股票盈亏,从来就无保本一说。

近期,平安信托“福宁615号”信托计划宣布延期,引发了行业广泛热议。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显示,平安信托福宁6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次申请登记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存续期限为30个月,主要投向行业为房地产业,资金运用方式为长期股权投资。

随着“福宁615号”信托计划的延期,也引发了市场对平安信托的担忧。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次符合监管规定的产品延期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福宁615号”信托计划的延期,只是单一产品的延期,而非平安信托的整体暴雷。仅从规模上看,“福宁615号”信托计划的延伸也对平安信托影响甚微。此次暴雷的产品规模为7.7亿,而2022年平安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就达到了6600亿元,两者规模几乎达千倍之巨。因此,将单一产品“踩雷”说成平安信托公司爆雷,明显言过其实。

其次,信托产品延期虽然是行业现状下的无奈选择,但也符合央行的最新要求。据了解,该信托计划以股权的形式投资厦门市荣璐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从而间接投资厦门联正悦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臻华府”项目,该项目开发商为正荣地产。

过去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房企融资环境严峻,普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据相关部门统计,今年7月、9月房企到期债券余额均超900亿元,为偿债高峰。而2023年1-6月信用债、海外债的发行到期债务比分别为73.6%、6.1%,总发行债务比为49.2%。

为了推动房地产融资正常化,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去年11月出台的房地产“金融16条”中的部分政策进行延期。

此次《通知》将相关政策延期后,第四条和第八条有关内容相应变更为: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其中,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上述政策表明,监管部门认为房企经营及融资正常化仍然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支持房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进行展期。换句话说,“福宁615号”信托计划延期是符合监管导向的,也是当下信托行业普遍采用的举措。

“打破刚兑”之必经之路

既然平安信托产品延期是符合要求的,又为何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刚兑文化尚未完全破除。多数投资者对产品净值化、资产配置、长期投资等理念接受程度仍然较低,对资管产品合同条款、风险分类、净值变动、投研能力的重视程度和辨识能力较为不足。

作为一种高门槛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天然会存在价值波动,好比基金净值波动,股票盈亏,从来就无保本一说。

一方面,信托产品对合格投资者有明确的规定,为的就是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这就意味着,在产品购买之时,必须要通过“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审核,即有一定资产积累、具备较强金融投资知识和经验,且拥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才有购买资格。另一方面,此前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包括银行理财和信托在内的所有资管产品都不允许承诺保本保收益,并规定对违反刚性兑付的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予以处罚。

某种程度上说,平安信托产品延期风波,也暴露了部分投资者对于金融产品认知不足等问题。

市场人士表示,此类事件也凸显了加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特性,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

有法律人士表示,依照信托法等相关法规,平安信托只要在产品发行、销售、信托财产管理环节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则信托公司不予承担产品的赔偿责任。投资者的追偿主张应该指向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即通过正荣地产的项目销售、资产清算等途径,进行资金回笼。

从目前看,平安信托也正在积极解决“福宁615号”信托计划延期所带来的问题,尽可能帮助投资者减少损失,4月10日,平安信托发表声明称,公司正对回购义务人正荣方提起诉讼,以推进信托计划持有的标的股权的转让退出,积极推进项目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