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

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要求制定金融法,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

蓝鲸新闻7月22日讯(记者 黄玉洁 张书维)近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明确提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制定金融法等举措。

具体来看,决定提到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同时,要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制定金融法方面,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并表示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其中,决定内容强调,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

此外,决议就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