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被罚90万元,涉收购非金融机构

蓝鲸新闻10月1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达资管”)河北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信达资管河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被罚款90万元。

其中,孙士强、刘林须、张贵礼对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负有责任,刘云山、刘林须、张贵礼对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负有责任,因此张贵礼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刘林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孙士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刘云山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相关机构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