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被罚20万元,时任总经理潘华刚遭警告并罚款7万元

蓝鲸新闻10月1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金罚决字〔2024〕30号),对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照规定使用保险公司资金。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时任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潘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的罚款。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负责执行。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的严格监管,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