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及两副总被罚79万元,涉编制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

对时任该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先飞和杨小刚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蓝鲸新闻10月16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金罚决字〔2024〕37号),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处以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刘先飞和杨小刚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各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