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16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金罚决字〔2024〕34号),对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传化保险经纪”)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传化保险经纪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这一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传化保险经纪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时任传化保险经纪执行董事、总经理李栋也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