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26日讯,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金罚决字〔2024〕19号),剑指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罚单披露,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代为履职人员超期履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目前,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对上述处罚决定作出公开回应。此次处罚或将对银行的后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还需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