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2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供应链融资模式运用不合规,贷款“三查”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监管要求未落实。 马海霞,时任邮储银行宁海县金桥营业所负责人,对公司信息保护工作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于一宁,时任邮储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对公司供应链融资模式运用不合规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17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马海霞警告;对于一宁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