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共和农商行被罚38万,贷款“三查”不尽职等

蓝鲸新闻3月2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李庆忠,时任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责任。 段春晖,时任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格木支行行长,对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李庆忠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对段春晖罚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