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通化监管分局开出罚单

蓝鲸新闻4月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对原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负有直接责任的尹丽作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通化监管分局决定对尹丽实施这一严厉处罚。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尹丽,监管分局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尹丽公告送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金罚决字〔2025〕13号)。 尹丽被要求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通化监管分局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尹丽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该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