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安康中支被罚6.5万,相关责任人警告罚款

蓝鲸新闻4月7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罚单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罚款6.5万元。此外,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陈绪超,对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罗旭,对公司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上述处罚决定,旨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