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人称"张艺谋已死",乐视影业怒发"警告函"CEO回骂

警告函要求“亵渎电影”删除文章,并发布道歉文章,至少保留30天,并强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侵犯张艺谋导演以及乐视影业相关权利的法律责任。

张艺谋备受瞩目的新作《长城》正式公映。陷入差评的漩涡,大量影评人都在自己的微博、豆瓣等平台进行了吐槽。有着73万粉丝的影评人@亵渎电影于12月16日凌晨发布了一张将影片海报上的人物重新P了的恶搞图,并发文称:“张艺谋已死!”还发布了三个蜡烛的表情。让出品方不满。

乐视影业发律师函,CEO回骂

随后,乐视影业官微加入口水战,并附上律师函,要求该影评人删除微博、置顶道歉。影评号@毒舌电影 也被怼。

“亵渎电影”的微博发出后,乐视影业CEO张昭转发该微博并进行回骂:“躲在阴沟里诅咒中国电影的你已经腐烂!电影劳作者永生!”

16日晚10点多,“亵渎电影”再度发力,又补充发表了一篇微博长文,称自己并没有诅咒人的意思,“就是觉得他的艺术生涯差不多完了。毕竟是拍过《红高粱》和《活着》的导演,这几年拍的片子就没有不让人失望的。”该微博认为《长城》人物苍白,故事弱智,毫无想象力,并评价称张艺谋“把奥运会开幕式那套假大空的人海战术发挥到了极致”,“还爆米花大片呢,您就别侮辱爆米花了”,“国师塑造人物的功力和郭敬明《微博》导演的《爵迹》差不多,表演也是同样的段位。”

对此,张昭再度回复:“不用码那么多字,改改你的微博名。”

随后,乐视影业官微加入口水战场,转发道:“老板,别跟他啰嗦了,呈上律师函”。乐视发布的“警告函”要求该影评人删除微博、置顶道歉,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称“亵渎电影”的微博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司艺术总监张艺谋导演的名誉权”,“近乎于诽谤与诅咒”,为此要求“亵渎电影”删除文章,并发布道歉文章,至少保留30天,并强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侵犯张艺谋导演以及乐视影业相关权利的法律责任。

“张艺谋已死”是个人恶意攻击吗?

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伟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警告函性质上类似律师函,但律师函受当事人委托,是代表当事人发表的更专业的法律意见,一般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

对于“张艺谋已死”的语句,张伟认为,影评中的文字要根据语境来进行理解,一开始“亵渎电影”就是一句话加一幅海报,意思还不太明了,但是后来又发了一个长微博阐明观点,这时应该已经符合影评行文的特征了。张伟表示,影评一般都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而且“亵渎电影”微博上配了电影海报图,很明显可以看出就是在评电影,“明确注明了张艺谋导演作品,‘亵渎电影’说张艺谋已死并不是指张艺谋本人,读者看到这句话也不会认为是在说张艺谋去世,而是本能地联想到是在指张艺谋的艺术,因此这里面并不存在对个人的恶意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