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索赔1800万,编剧周梅森回应:绝不妥协

周梅森表示,如果被法律认定为抄袭,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从11月3日晚开始,关于《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随后《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在回应中表示:自己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而对方起诉抄袭,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的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他还表明,欢迎大家一起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被法律认定为抄袭,“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周梅森还质疑了起诉者的目的:“《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进行的诉讼用心极为险恶恶劣。”

以下为周梅森关于《人民的名义》无任何抄袭并坚决维权的声明:

11月4日,从新闻上知道自己和八家《人民的名义》出品和出版单位成了被告,极为吃惊。迄今为止,我与八家被告单位还未接到任何司法机关送达的诉讼文书,只能就新闻报道的内容为自己维权。

1、 在未接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甚至在所有八家被告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在新闻媒体上突然对这起诉讼大肆炒作,指控本人的小说和电视剧本《人民的名义》抄袭某习作者的某本文字读物,本人深感意外。

2、 从新闻中得知,这位习作者所诉内容极为荒唐。中国的国企改革三十年了,因为体制的原因,历史的原因,特有国情的原因,全国各地的国企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困境、处理的方法及官场上的官商勾结产生的腐败,都具有较大的普遍性和类型化,这位习作者不能因为自己写过一部这样的习作文字就不让其它作家再写。

3、 我本人并非心血来潮突然写了一部《人民的名义》,三十年来我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国企改革,在我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中都涉及到了国企改革,有几部就是以国企改革官商勾结为核心事件的,比如 ——《人间正道》、《中国制造》(央视出时的电视剧改名《忠诚》))、《绝对权力》、《国家公诉》、《至高利益》、《我主沉浮》、《我本英雄》、《梦想与疯狂》这些小说和电视剧的问世时间从1996年至2008 年。其中四部剧在央视黄金一套出,按这位习作者的诉讼逻辑,他(她 ?)的这部习作是否抄袭了我此前的众多作品呢 ?

4、 我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 " 桥段 " 都不允许出现,而这位习作者却以抄袭之名将我告上法庭,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权,对这种恶意诉讼与涉嫌的诽谤给本人造成的重大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5、 《人民的名义》及我的其它部分长篇小说目前已经以世界各主要语种——二十二种语言在海外翻译出书,同时,《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发行、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进行的诉讼用心值得深思与质疑。

6、 在此我严正声明,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任何流传的作品都将经受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