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接受offer反悔需付违约金:求职者仍有选择权,并不违法

鲸视频 2022-11-15 1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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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收到了@DearDeal萌宠出动 这家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却被人事告知“未报道需要支付5000元”。录用通知书显示,该公司要求应聘者若接受录用通知,则需要回复一段文字,约定如因个人原因未入职违约,则向公司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蓝鲸记者发现,相关帖子下面评论不一,有网友认为该公司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也有人认为是合理的。对此,北京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晨律师告诉蓝鲸财经记者,该公司人事的做法稍显强势,但是并不违法。律师表示,求职者仍然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求职者选择接受录用并按照要求回复了邮件,那就是一并接受了违约金的条件,形成了“预约合同”,该法律关系受《民法典》的约束,而非劳动相关法律。若选择接受该offer及附带违约条款,而应聘者因个人原因不去入职,则应赔偿500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