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和保定市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的通报》(下简称《通报》)。
《通报》表示,石家庄市鹿泉区“西美金山湖”项目是一个违法违规供地、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违规销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林地等生态空间的房地产项目。保定市徐水区“20天征地万亩”有关问题,经核查认定,徐水区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土地收储,违反土地承包法实施土地流转。保定市满城区“削山造地建别墅群”,涉及项目“秀兰文化小镇”位于满城区和顺平县交界处,满城区境内项目位于石井乡。经核查认定,“秀兰文化小镇”项目存在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法审批等问题。
保定市涞水县 “华银天鹅湖”项目是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实施的违法违规项目,主要存在违法违规供地、违法占地、超规划建设、违规审批等问题。
根据审查调查事实和有关规定,河北省对对石家庄市鹿泉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邢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永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给予元氏县委书记郑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晋宇,石家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石家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姜阳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同时,河北省对多名干部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对保定市部分县(区)项目违法建设违规收储土地问题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给予保定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颖(已退休),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宝东、保定市副市长张志奎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孙金博,在任涞水县委书记期间,在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对宋各庄水库区域进行开发,县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出让土地、违规核发许可证、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涞水县委书记王义民,任职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对“华银天鹅湖”项目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销售、生态风险等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在国内、省内一些地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后,未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未对该项目进行有效制止和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定市满城区委书记李广义,在任满城县县长和满城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县委、县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县(区)相关部门对“秀兰文化小镇”项目上存在的违法占地、未批先建等问题长期失察失管,在国内、省内一些地方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后,未及时组织全面排查,未对该项目进行有效制止和查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峰,在任满城县县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县相关部门在“秀兰文化小镇”项目违法占地、未批先建、违规交付使用等问题上监管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徐水区委书记苏树锋,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开展土地收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保定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