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

其中提到,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

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

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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