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部门:禁止以“最严算法”考核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上海人社部门在内的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同时指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蓝鲸TMT频道2月14日讯,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上海人社部门在内的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同时指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实施意见》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将以相关平台企业为重点,开展本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

此外,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性别、民族、户籍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对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实施意见》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对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企业以非劳动关系的名义用工,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指出,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上海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平台企业应按规定参加。鼓励平台企业通过参加职工互助专享保障、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