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急了!拟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抱团“逼停”关联收购,曙光股份搁置不理收问询函

曙光股份(600303.SH)的“硬核”关联交易,终于还是逼急了股东。

曙光股份(600303.SH)的“硬核”关联交易,终于还是逼急了股东。

据2月15日的问询函,曙光股份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中能)、于晶、贾木云、姜鹏飞、李永岱、周菲等股东告知上交所,决定于2022年2月28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等议案。据悉,以上股东已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0%。

为何股东要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为何召集股东大会要通知上交所?这还是迫于无奈。

据悉,上述股东曾于2022年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召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但在十日内,董事会并没有回复。

而在1月27日晚间,曙光股份只披露了一个股东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即深圳中能、姜鹏飞分别将持有的曙光股份4864.09万股和965.12万股的表决权委托给贾木云。

这之后的2022年2月9日,相关股东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召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但监事会依然选择了漠视。

而后,2022年2月14日,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发出通知,要求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如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同时也有了开头一幕。问询函也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后续的措施和保障等。

是什么收购令股东如此抓狂呢?

据2021年9月披露,曙光股份拟按交易价格1.323亿元受让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美亚)持有的S18(瑞麒M1)及S18D(瑞麒X1)两个车型的无动力车身资产,其中包括相关模具、夹具、检具、焊装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多项专利许可权等无形资产。瑞麒M1和瑞麒X1两个车型均已停产多年。

天津美亚由曙光股份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泰汽车)持股100%,与曙光股份为同一控股股东,为关联方。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1月26日,华泰汽车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其所持有曙光股份的全部股份,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约38.22亿元,该金额全都涉及诉讼。可见控股股东华泰汽车资金流已经相当紧张。

原本评估价值为1.475亿元,距离交易价并不远。就曙光股份本身来说,情况也不太好,扣非净利润长年亏损,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亿元,收购停产车型给控股股东输血的行为,直接引起了市场的哗然,相关报道不断,监管层第一时间问询和监管,股东方面亦是不甘。

2021年11月5日,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指出公司应当按照审慎性原则,论证研究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必要性。

不过在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关于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了2票同意3票反对,并未获得通过。反对者系董事长胡永恒、副董事长宫大、独立董事赵航。这以后,才有了上述股东提请的局面。

不过公司方面倒是表现得很轻松,在2022年1月14日“关于购买天津美亚资产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表示产品进行轻量化改造预期会取得市场认可,两款新车型的引进,大大加快了曙光小型新能源乘用车的发展进程。公司预计将在2022年一季度内完成公告开发,全面提升产品品质,推出高端优质的新能源汽车,预计2022年三季度前启动批量上市。公司称,自己还将在2022年陆续推出改款的新能源电动客车、氢动力客车及改款皮卡(包括电动皮卡)等车型,为2022年的产销突破打好基础,未来新能源乘用车将培育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将努力改变曙光股份10年来主营业务亏损的局面。

那么,随着事件的推进,在种种阻力下,曙光股份的收购是否能推进,三季度批量上市是否能落地,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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