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短视频侵权,提案建议加大惩处力度

2022年两会期间,短视频侵权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短视频平台主体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赵冬苓提出《关于保护文艺创作繁荣,加大短视频侵权惩治力度的提案》。她认为,“三分钟看完一部电影”“五分钟看完一部电视剧”不仅难以让观众真正欣赏到作品价值,而且侵犯知识产权。赵冬苓建议通过立法强化短视频平台责任,明确规定短视频平台对上传内容采取事前审查的法定义务,对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实施侵权的短视频平台应明确认定属于直接侵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左起依次为赵冬苓、刘家成、吴杰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制片人、导演刘家成提交了《关于加大短视频侵权惩治力度和创新授权机制的提案》。他认为,文艺创作要唱响“主旋律”,同时为保障创作者的创作空间,也要凝聚共识,加强版权意识。刘家成在接受《中国电影报》采访时明确表示,“问题症结在于短视频平台对侵权行为的默许甚至纵容。”为此,他建议压实短视频平台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责任,加强技术和审核手段,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文化领域生态的正常秩序。同时,刘家成建议在“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下建立短视频二创授权机制,这样不仅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能让短视频生产者灵活使用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吴杰庄也提出了关于打击短视频侵权的提案,他认为应该明确平台责任认定机制,提高短视频侵权盗版成本。吴杰庄建议中央网信办、国家版权局对网络视频平台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机制,扩大重点版权保护作品范围。对某些网络视频平台连续、长期侵权行为,追究行政处罚责任。同时,他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算法推荐的主体责任,对于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向用户提供侵权作品的行为,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

社会各界反对“短视频侵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去年四月众多影视公司、行业协会以及500多位艺人公开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形成“先授权后使用”的行业生态。此后,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纷纷表态支持。去年底,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短视频节目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今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影视行业从业者也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斗罗大陆》《大明风华》《玉楼春》等被侵权作品的权利人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但依然存在维权成本高、赔偿金额低等问题,《长津湖》《觉醒年代》等大热作品刚刚上线就被切成大量短视频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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