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符合条件者最高可享受百万购房补贴

7月8日早间,蓝鲸房产从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济南市于近日出台《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以及《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 对全市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优化提升,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明确,按照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划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优秀专业人才(E)五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和各类服务。

上述文件指出,济南将主要从服务“金卡”、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服务、编制保障8个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支持。

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A类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购房金额的50%,分别为最高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E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A、B、C、D类人才每月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长5年。E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3年。“十四五”期间,筹集不低于20.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低于市场价租赁。

子女入学保障方面,从市外引进的C类以上人才子女入托或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预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招生学额,开辟专属“绿色通道”;从市外引进的D类人才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D类以上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方面,对从市外引进并在济南落户的,来济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D类以上人才的配偶,可由引进单位或单位所在区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推荐安置到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