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城镇化中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以公办学校为主要接收方

要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图片来源:东方IC

蓝鲸教育7月12日讯,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发改委强调,要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