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禁止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暂行规定》禁止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蓝鲸教育1月3日讯,近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明确禁止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修订后的《暂行规定》共13条,和原《暂行规定》相比增加4条,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小幅调整。其中就包括,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增加相关行业限制。明确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修订后的《暂行规定》就发行人自我评估、保荐人专项核查提出了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核查的形式及内容。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按照要求,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核查,专业、审慎地进行判断,避免申报后因定位问题撤回或者终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