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被提起公诉,涉嫌受贿、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

2月2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指出,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田惠宇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身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中纪委于去年4月公布田惠宇被查的消息。去年10月,田惠宇被“双开”。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依法对田惠宇作出逮捕决定。

彼时,中纪委指出,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从公开简历来看,田惠宇现年57岁,为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士,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1998年7月至2003年7月,田惠宇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调任上海银行副行长;2006年12月,田惠宇回到建行,历任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主要负责人、深圳市分行行长,建行零售业务总监、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

2013年5月,田惠宇加入招商银行,同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行长。兼任招银国际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提升企业竞争力战略咨询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高层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