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回应“保险柜”事件:将采取法律行动

双方需要达成更高维度的共识,既对金融机构的利益进行保护,也要兼顾房企的可持续发展。

不到一年,房地产业再现“保险柜”事件。

继2022年10月中融信托与融创共同保管的保险柜锁芯被换、监管账户11.4亿元资金被划走之后,日前,正荣地产与中梁地产在福建厦门的合作项目也发生保险柜丢失事件,该保险柜中保存着合资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土地使用权证等多项重要物品,而搬走保险柜的是项目另一合作方厦门国际信托。

厦门国际信托5月18日发布声明表示,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在对方违约在先情况下,该公司依法行使合同权利。

厦门国际信托表示,目前保险柜安全存放于该公司办公场所,原有封条保持完整,处于7*24小时视频监控中,该公司仍将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共同保管印章和银行账户材料。厦门国际信托指出,将秉持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与相关方沟通促进项目推进。

不过,5月19日,正荣地产子公司荣奔置业,也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之一,向蓝鲸财经表示,厦门国际信托违反各方签署的《投后管理协议》,在公司办公室搬迁期间,未经允许,擅自搬走保险柜(有监控视频),将对参与人员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荣奔置业认为,保险柜及保险柜内相关物品的管理,首先应当遵循各方签署的《投后管理协议》,厦门国际信托声称其有权搬走保险柜并无依据。同时,厦门国际信托声称将保险柜搬至其公司进行“共管”,但实际情况是目前保险柜系其单方保管,荣奔置业并不知晓保险柜存放于何处,更无任何监控和监管途径,违背各方共管约定。荣奔置业称,保险柜原存放于正荣方处时,厦门国际信托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保险柜事件”源起于2021年5月。彼时厦门首轮集中供地,正荣及中梁联合拿下集美J2020P03地块,项目案名定为中梁·正荣天著润宸。拿地3个月后,项目找来厦门信托配资,金额4.5亿元,贷款期限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利息约10%。

按照安排,项目合资公司由中梁子公司梁星、正荣子公司荣奔置业以及厦门国际信托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51%、44%,约定合资公司公章、证件等重要物品由三方共管,保险柜放在荣奔置业在厦门的办公场所。

2021年12月,天著润宸项目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工程形象进度达到相关标准,具备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

2022年2月,项目计划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并进行开盘,不过,恰逢正荣及中梁双方均遭到信用评级下调影响,正荣股债出现双双震荡下挫,厦门信托因此停止项目用印,要求中梁和正荣质押所持项目股权,并由厦门信托出面寻找正荣方股权接收方。

2022年3月4日及9日,正荣、中梁将股权质押至厦门信托,3月29日,正荣、中梁、厦门信托三方会议,厦门信托推出建发代建方案,但正荣与中梁因代建费率过高、无兜底约束条件等,均未同意。

4月1日,厦门信托表示双方股东触发违约条款,要求提前回购。中梁与正荣方发函要求开盘,厦门信托发函至项目公司要求股权回购。

2022年8月,厦门信托就合同纠纷等问题,将两家开发商起诉,要求到期还款;两家被起诉公司对厦门信托进行了反诉,认为厦门信托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并由此造成损失,导致两家企业无法偿还贷款。

持续至今,双方多次开庭、线下多轮和解谈判,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根据荣奔置业的测算,由于厦门信托阻止取证开盘,从2022年2月项目首次沟通申请预售开盘,到2023年4月,项目额外增加的利息支出、工程资金投入、现金流损失等已达6500余万元。

荣奔置业认为,在被阻止拿预售证的同期,直线距离项目不到800米同为正荣合作的项目,以超38500元均价实现年销300多套、超10亿元销售额,集美楼市持续走高,厦门信托认为的“项目无法正常运转”并无根据。

楼市下行期的缩影

房地产公司与金融机构共管保险柜出现问题并非首次。2022年10月,中融信托与融创共同保管的保险柜锁芯被换,监管账户11.4亿元资金被划走。

对此,融创表示,项目资金已严格按照政府监管专户要求管理,公司与中融信托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均向相关政府专班承诺,全力以赴确保交付;中融信托则表示,公司已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法律手段,完成了相关项目剩余未售在建工程查封,目前资金在政府监管账户,将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权益。

多位律师及业内人士认为,三方合资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物品属于合资公司的财产,合资公司股东均无权直接使用;即使需要使用,各股东也应当依据合资协议及合资公司相应的制度。任何一方擅自将上述物品搬走,均可能侵犯合资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两起保险柜事件,实际上反映的是房地产行业在急剧的下行期里,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之间的不信任感在加剧,这也是行业在特殊发展时期的一种缩影。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双方需要达成更高维度的共识,既对金融机构的利益进行保护,也要兼顾房企的可持续发展。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按协议拿回相应的资金和收益最为核心,而对于房企来说,推动项目快速上市销售,加快回款最为重要。

很显然,如果长期拖延,对于合作各方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