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卓胜微实控人离婚案带来的公司股权变动,女方“要票不要权”,收下价值34亿元股票但表决权仍委托男方行使。
女方“要票不要权”减持受限
据公告显示,卓胜微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TANG ZHUANG(唐壮)的通知,其与YI GEBING(易戈兵)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权益变动前,TANG ZHUANG(唐壮)持有卓胜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约4091.9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7%。根据二人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TANG ZHUANG(唐壮)将其持有的卓胜微约3275.75万股股份转让给YI GEBING(易戈兵)。
本次权益变动后,TANG ZHUANG(唐壮)持股比例下降至1.5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YI GEBING(易戈兵)持股比例达到6.1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截至6月20日收盘,卓胜微股价为104.12元/股,公司市值约为556亿元。以此粗略计算,YI GEBING(易戈兵)此次分得的股权价值达到约34.1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卓胜微的相关股权转移登记到了YI GEBING(易戈兵)名下,但从协议来看,股权对应的相关表决权股份仍由TANGZHUANG(唐壮)所控制,YI GEBING(易戈兵)对股票的减持也将受到限制。
根据双方约定,YI GEBING(易戈兵)每年可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总数量的10%。同时,YI GEBING(易戈兵)承诺在TANGZHUANG(唐壮)担任卓胜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另外,双方确认在满足该限定条件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TANG ZHUANG(唐壮)的授权同意,YI GEBING(易戈兵)才可不受限于每年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数量10%的约定。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在此次权益变动之前,许志翰、FENG CHENHUI(冯晨晖)、TANG ZHUANG(唐壮)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卓胜微33.36%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6月17日,YI GEBING(易戈兵)与TANG ZHUANG(唐壮)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YI GEBING(易戈兵)将其持有的公司6.14%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全权委托给TANG ZHUANG(唐壮)先生行使。
也就是说,此次权益转让,TANG ZHUANG(唐壮)相当于仅将相关股票的分红和卖出收益分给了女方,其仍通过上述股票份额参与公司经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基于YI GEBING(易戈兵)与TANG ZHUANG(唐壮)签署的相关协议,TANG ZHUANG(唐壮)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仍为409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实际控制人的共同表决权仍为33.3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卓胜微是射频前端细分领域国产芯片的领先企业,唐壮担任卓胜微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6月卓胜微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自上市之后公司股价一路走高,最高时市值曾高达1800多亿元。
不过,2022年卓胜微遭遇营利双降,公司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20.63%、49.92%。今年一季度,公司营利降幅继续扩大,分别同比下滑46.5%和74.64%。
A股的天价离婚案
事实上,A股离婚案带来的股权分割实在是常见,由此带来的高价“分手费”也不足为奇,而市场和投资者更关心的则是对公司控制权及经营状态的影响。
在一个月前,5月25日,彤程新材发布公告称收到实控人Zhang Ning与Liu Dong Sheng的通知,二人经法院调解后离婚。经约定,双方通过直接、间接等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权及收益均归Zhang Ning所有。
该次离婚案股权分割的结果是,彤程新材实际控制人由Zhang Ning、Liu Dong Sheng共同控制变更为Zhang Ning一人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以当时的收盘价来看,相关股票涉及的市值超过140亿元左右。
再早之前,三六零董事长周鸿祎与胡欢的离婚案也闹得沸沸扬扬。
根据相关公告,权益变动前,胡欢并不持有三六零股份,权益变动后,其持有股份数量达到4.47亿股,持股比例增加至6.25%,成为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据当时三六零股价粗略测算,胡欢在离婚案中分得约90亿元。
而A股最贵离婚案大约是,康泰生物控股股东、实控人杜伟民与妻子袁莉萍的离婚案。2020年5月29日,康泰生物公告显示,由于双方协议离婚,杜伟民拟将1.61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99%)分割过户至袁莉萍名下,按照当时的股价估算,杜伟民分割的股份市值达约235亿元。(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