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原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一审:以职谋利,被控受贿8148万余元

2013年9月,肖星转战中国太平,此后在集团旗下资管、养老、金服等多家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7月11日讯(记者 石雨)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肖星,1971年12月出生,江西上饶人,拥有上海大学社会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05年加入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迈入保险业。2013年9月,肖星转战中国太平,此后在集团旗下资管、养老、金服等多家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2023年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告,肖星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中国太平体系内已有数位高管被查。

今年4月,中央第七巡视组进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将在中国太平工作3个月左右。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

7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倪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福建省龙岩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肖星简历:

1994年7月-2005年7月,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团委副书记,上海团市委地区工作部(权益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部长助理,上海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上海市团委权益部部长;

2005年7月-2007年12月,历任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浦东支公司总经理;

2007年12月-2009年11月,历任中国人寿(海外)党委委员、监事长兼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信托董事长;

2009年12月-2013年9月,历任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3年9月-2017年12月,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2016年9月-2017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4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7年5月-2020年6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兼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年6月-2023年7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期间: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3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