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监管局:打击“反催收联盟”,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催收

提到严厉打击金融“反催收联盟”这类黑色产业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且已经引起监管、公安、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通过多方联动、综合施策,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切实提高了治理打击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蓝鲸新闻7月22日讯(记者 黄玉洁 张书维)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下称“宁波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当地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就会议提出的加大金融“反催收联盟”治理力度的建议等问题,进行悉数回答。

宁波金融监管局明确指出,“反催收联盟”这类黑色产业链日益猖獗,并逐步呈现出运作模式“产业化”、宣传方式“网络化”、蔓延态势“扩散化”等特征,已给社会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包括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更对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威胁。

并进一步提到严厉打击金融“反催收联盟”这类黑色产业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且已经引起监管、公安、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通过多方联动、综合施策,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切实提高了治理打击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宁波金融监管局还指出,已印发、出台相关文件,不断规范银行外包催收行为,明确催收过程全程录音,上门催收保留影像资料,严禁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个人信息。此外,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此外,回复函中,宁波金融监管局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九个方面。包括加强机构内控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精准度、完善并畅通群众维权渠道、深化金融政策宣教、完善征信服务体系等。

其中明确提及,在准入阶段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资质审核,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降低恶意借款的风险。

目前,宁波市P2P网贷机构已全部出清,辖内互联网小贷公司仅有2家;累计对300余家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带有“征信”等字样的问题企业进行清理,禁止以贷款、信用卡等不良征信“铲单”名目牟利;重点关注“征信修复”“洗白”等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加强问题线索发现。

监管方面,宁波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外部合作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指导行业协会出台《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等自律性文件,不断规范银行外包催收行为,明确催收过程全程录音,上门催收保留影像资料,严禁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严禁向“紧急联系人”等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严禁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个人信息。

此外,宁波金融监管局加大对信用卡委外催收、不法贷款中介乱象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并表示,建立黑名单库,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供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时甄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