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不再对REITS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8月1日起新规生效

REITS未来收益率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自主决策。

蓝鲸新闻7月26日讯(记者 敖玉连)据7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近期发改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发改委投资司负责同志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

其中提到,常态化发行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对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自主决策;不再对国资转让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转让事项作出要求,改由企业依法依规自行办理等等。

8月1日之后报送的REITs项目,将按新要求执行。

新规有四点变化,8月1日起实施

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与试点政策相比,《通知》主要有四点新变化。

第一、进一步聚焦重点,明确审核内容和把关标准。

4年试点以来,各方面对基础设施REITs的认识不断深化,投资人对REITs产品价值已能自主研判,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等对项目推荐和发行程序已较为熟悉。因此,《通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精神,聚焦宏观政策符合性、投资管理合规性、回收资金使用等推荐重点,改进项目申报要求,确保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常态化发行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对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自主决策;不再对国资转让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转让事项作出要求,改由企业依法依规自行办理。

第二、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申报推荐效率。

4年试点以来,特别是前期辅导工作机制运行1年来,REITs市场的各有关主体专业能力不断增强,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已能够适应常态化发行要求。

因此,《通知》简化工作流程,取消前期辅导环节,改为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或中央企业直接申报;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严格限定省级发展改革委的退回或受理时间、咨询评估机构提出问题次数以及项目方反馈时间,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效率。

第三、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通知》在简化申报流程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流程设计,压实相关各方责任。严格“退回”措施,对于申报项目和材料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退回。

严明惩戒纪律,对于申报时敷衍塞责、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采取暂停受理、函告中国证监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措施。严格咨询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评估机构开展工作质量评价和年度考核,切实保障项目评估质量。

第四、进一步优化政策空间,激发市场活力。

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回应有关方面的实际诉求,适当扩大发行范围,增加了清洁高效的燃煤发电、养老设施等资产类型。

调整优化规模要求,明确对于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缺乏可扩募资产的项目,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的规模要求。提高回收资金使用灵活度,取消用于存量资产收购的30%比例上限,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通知》采用“新老划断”的方式实施。2024年8月1日之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执行。2024年8月1日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受理和已正式推荐至中国证监会的项目,继续按照原申报要求执行;同时,在回收资金使用方面,可自主申请按照《通知》最新要求调整,以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更好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三方面推动新举措落地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推动《通知》更好落地实施,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

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适时组织面向各地发展改革委、有关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专题培训,确保各方面理解准确、执行到位。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

抓紧出台基础设施REITs申报格式文本、评估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申报推荐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狠抓贯彻落实。

组织有关方面,持续跟进《通知》落实情况,及时回应各方面诉求,推动解决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加快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基础设施REITs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改委表示,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21年6月21日,首批9个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挂牌上市。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67个项目(含扩募项目),其中44个项目发行上市,共发售基金1285亿元,用于新增投资的净回收资金超过510亿元,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过6400亿元。据统计,上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超130亿元,2024年上半年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上涨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