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6日讯(记者 徐晓春)随着海信网能完成要约收购,上位第一大股东,科林电气的控制权争夺战进入下一阶段。
在双方争夺董事会席位的关键时刻,8月5日,已经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海信网能的科林电气总经理屈国旺、董秘宋建玲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喊冤",屈国旺转让股权的行为被科林电气的实控人张成锁判定为引入"野蛮人"的行为,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判定屈国旺等人的股权转让无效以此降低海信网能的持股比例。
三高管遭索赔2000万元
一切的根源还是海信网能与科林电气原控制方之间对上市公司的争夺。今年3月,海信网能首先发起进攻,通过二级市场收入科林电气4.97%的股份,在临近举牌时刹车。随后,到月中时,海信网能一口气拉拢了科林电气7位股东,将直接持股比例达到10.07%,合计控制科林电气表决权股份比例达到19.64%,超过科林电气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张成锁的持股比例。
这7位股东中主要就包括时任科林电气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李砚如、时任科林电气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屈国旺,二人以1.81亿元的对价向海信网能转让所持科林电气3.19%的股权,同时将剩余9.57%股份对应表决权也委托给海信网能,使得海信网能在这场争夺战中暂时占据上风。
此次诉讼的源头就在于此。针对屈、李二人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向上交所法律事务部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宋建玲认为经多次告知,张成锁拒不配合出具上述必要文件,企图人为阻碍李砚如及屈国旺依法办理股份转让,而宋建玲作为公司董秘,基于保管并使用董事会印章等职权职责及公平对待股东行使买卖股份的合法权利等考虑,为上述文件加盖了董事会印章。
而科林电气方面则认为,宋建玲三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加盖董事会印章,全程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文件内容亦未经董事会审议,本质上为海信网能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提供了条件,系放任原告上市公司控制权丧失的恶劣行为。
因此,6月26日,科林电气对宋建玲等人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相关文件无效,并由宋建玲三人赔偿科林电气经济损失200万元。7月2日,科林电气变更诉讼请求,将赔偿金额增加到2000万元。
在屈、李二人完成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海信网能和张成锁之间又进行数轮交锋。4月张成锁快速联合剩余持股高管,完成站队。5月13日,海信网能祭出要约收购的大招,计划溢价15%取得科林电气20%的股权。6月初,在接连举牌后,石家庄国投正式加入战局并一举成为主导者,石家庄国投联手张成锁方,并接替成为科林电气新的实际控制人。
而宋建玲收到起诉通知的时候,正是海信网能要约期限的最后一天。最终结果来看,海信网能的要约得到了投资者的积极回应,最终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占比超过20%。其中,科林电气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建玲也参加了海信网能的要约收购事宜,最终交割的要约数量为13.17万股,未超过其持股数数量的25%。以海信网能27.17元/股的要约价格计算,宋建玲套现大约358万元。
董事会席位争夺战打响
目前,海信网能直接持有科林电气34.94%的股权,加上屈、李二人委托的表决权股份,海信网能合计控制科林电气44.51%的表决权,同时,以石家庄国投为实控人的五方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9.51%。
7月23日纷争再起,海信网能提请科林电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起初,海信网能一口气提名了陈维强、史文伯、吴象松、张俊强4人为非独立董事,从简历看,4人分别为海信集团高级副总裁、海信网能总经理、海信集团经营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以及海信冰箱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同时,海信网能还提名3名独立董事,以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8月2日,海信网能将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减少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减少为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减少为1名。同日,石家庄国投提名了相同人数的候选人。但按照科林电气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上述提名候选人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进行累计投票、差额选举,科林电气定于8月3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蓝鲸新闻记者致电科林电气,问及宋建玲是否还履职董秘时,对方则直接挂断了电话。5月16日,蓝鲸新闻记者采访科林电气董秘办时,对方曾表示李砚如早几年已经退休,目前只是挂名副董事长,当时屈国旺还在正常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