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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0月11日讯(记者 邵雨婷)10月8日晚,深交所官网披露,将于10月14日审议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景光电”)首发事项。
弘景光电于2023年6月26日提交申请,此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88.67万股,募集资金4.88亿元,用于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创办初期,弘景光电原本专注于智能汽车市场,直到2022年“抱上”了影石创新的大腿后转换赛道,业绩激增。不过,此次递表前弘景光电曾有对赌未达标的情况,投资方并未要求回购,且在业绩承诺期过后,多位投资方入股推高弘景光电估值,弘景光电进入IPO快车道。
从车载摄像头到运动相机,绑定影石创新后业绩激增
弘景光电的创始人为赵治平,曾任职于手机镜头制造商舜宇光学,2012年8月,赵治平创办了弘景光电,生产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主攻智能汽车市场,产品进入了奔驰、日产、比亚迪、吉利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供应链。
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弘景光电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2亿元、4.46亿元、7.73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97.10万元、5056.89万元、1.16亿元。
2022年,弘景光电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了77.38%,扣非归母净利同比增长了237.78%,主要是受大客户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大手笔采购的影响,影石创新是一家全景相机企业,在全球全景相机市场占有率超过50%。
招股书显示,2020年,影石创新进入弘景光电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居第二位,主要采购产品为消费摄像模组,采购金额为3104.06万元,占弘景光电当年营业收入的13.20%。2021年影石创新并未进入弘景光电前五大客户名单。随后的2022年,影石创新向此次谋求上市的弘景光电采购了价值1.44亿元的消费摄像模组产品,占到了后者营业收入的32.20%,一跃成为了弘景光电最大的“金主”,这笔大单直接推高了弘景光电的营业收入。
据回复函,影石创新的PRO系列产品和TITAN系列产品自面世以来,一直由弘景光电独家供应镜头模组,2022年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弘景光电承诺其供应给影石创新的产品在成本方面给予最优惠支持,利润率不会高于与其他客户合作的同类产品利润率。2023年,影石创新向弘景光电的采购金额再度增至3.54亿元,收入占比高达45.84%。
二者的合作也让弘景光电的产品结构发生改变。
弘景光电主要拥有智能汽车光学镜头、智能汽车摄像模组、新兴消费光学镜头、新兴消费摄像模组等四大产品,此前,弘景光电的收入主要源于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双方合作后,新兴消费摄像模组成为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
2020年至2023年,智能汽车光学镜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611.85万元、1.23亿元、1.40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36.45%、54.83%、18.27%,新兴消费摄像模组分别为1553.66万元、1.52亿元、3.56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6.94%、34.91%、46.48%。
因此,监管在在两次问询中重点关注了公司与大客户影石创新的合作稳定性。对此,弘景光电回复称,对影石创新的依赖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影石创新要求公司降低产品单价,可能会导致公司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销售毛利下降,从而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曾有对赌未达标,递表前多位股东增资致估值翻倍
成立以来,赵治平创办的弘景光电颇受资本关注,共获得了四轮融资,资方包括昆石承长、昆石财富、永辉化工等,公司估值从2.3亿元增至了11.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每轮融资时,弘景光电均与各投资方签订了对赌协议,而此次IPO前,弘景光电曾有过未完成对赌协议的情况。
据招股书,2018年进行A轮融资时,资方分别与弘景光电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投资方享有股份回购权、反摊薄权等方面的特殊股东权利。此外,B轮、C轮和D轮融资中签订的对赌条款皆约定若弘景光电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正式提交上市申请或2026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在公共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增资方/受让方均有权利要求公司创始股东/转让方回购其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
弘景光电则承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300万元、3400万元,若金额不足协议承诺净利润金额的80%,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共同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进行收购。
2017年2月,弘景光电曾在新三板挂牌,据当时披露的年报,2018年至2020年,弘景光电的净利润分别为613.63万元、1293.21万元、1490.58万元,并未达到协议约定数额,因此触发回购条款。不过,2020年11月19日,公司在新三板摘牌,开始冲刺A股市场。
或许是因为IPO事项提上议程,虽未完成对赌协议的利润要求,A轮投资者也并未要求回购。据招股书,弘景光电、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与各投资方就对赌安排已签署《终止协议》,其中,A轮投资方的特殊权利条款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B轮、C轮、D轮投资方的特殊权利条款也自本次IPO受理之日起解除,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
甚至,在此前的业绩承诺期过后,多位股东进行了增资,弘景光电的估值从2.3亿元翻超4倍至11.92亿元。
招股书显示,2021年2月,魏庆阳以5.86元/股的价格对弘景光电进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的估值为2.3亿元。同年12月,昆石财富、海宁君马、传新未来、火炬集团、火炬华盈、宁波锦灿以13.77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公司的估值增至6亿元。
2022年8月,德赛西威、勤合创投以19.8元/股的价格增资入股,10月,立湾投资、全志科技以25元/股的价格增资,完成后,公司估值再次暴增至11.92亿元。而德赛西威、勤合创投两家公司增资的同时,还在同月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收购了创始人赵治平、董事周东、易习军所持有弘景光电的部分股权,收购价格为18.3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3674万元。
两家公司在股权上深度绑定,同时,德赛西威还是弘景光电的客户,德赛西威主要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2021年至2023年,公司与德赛西威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4.90 万元、220.82 万元、1807.16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3年,德赛西威还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第四大客户,账户余额分别为1083.91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6.3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赵治平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57.01%表决权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德赛西威合计持有弘景光电5.6651%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五大股东,勤合创投合计持有弘景光电3.7768%的股权,为公司的第六大股东。